01
招聘岗位
◆柳河农村商业银行乡镇支行农村信贷员
02
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40人
招聘条件
01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职业操守好;
◆热爱农村金融工作,愿意到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工作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学习领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无竞业限制义务;
◆无不良记录和禁止性情形;
◆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
02
资格条件
◆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认定毕业证,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教育部认定的学位证及毕业证;
◆专业不限,金融、经济及相关专业的优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者为柳河县本地户籍,户籍在柳河县乡镇的优先考虑,现为学校集体户口的,户口迁入学校前的家庭户籍所在地须为柳河县本地户籍。2021年9月30日后迁入柳河县的,不允许报名。
03
准入限制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招聘:
◆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被金融同业辞退的;
◆在限制从业期限内或被终身禁止从业的;
◆在各类招考中认定有舞弊、抄袭等违反纪律的;
◆失信被执行人员;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尚在调查阶段,未得出结论的;
◆提供虚假应聘材料和信息的;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